博士1个月6次偷菜被抓,总价值46.5元?

 

据中国检察网,一男博士刘某某一月内6次到重庆市北碚区翁某某摊位偷蔬菜,共盗走番茄、芹菜、藕、丝瓜、莴笋等蔬菜,价值46.5元。案发后,他赔偿被害人翁某500元被取得谅解。北碚区检察院决定对他不予起诉。此前,刘某某曾多次因盗窃被处罚。

不太理解一个高学历的博士生为啥要偷菜

一个月还偷6次?问题是总价值才不到50元?是爱占小便宜?还是有特殊的癖好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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